奧秘:被擄的得釋放

奧秘:被擄的得釋放

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,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,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,報告被擄的得釋放,被囚的出監牢;(賽61:1)

旨在保障戰俘的《日內瓦第三公約》第十三條,強調了人道待遇的要求。根據公約,戰俘「在任何時候都必須受到人道待遇」,「必須在任何時候都受到保護,尤其是免受暴力和恐嚇的行為」,並且「禁止對戰俘進行報復」。

你和我都曾經是戰俘,被我們的罪性所囚禁。自受孕之初,這罪性就一直與我們同在,驅使我們犯罪,然後說服我們:我們是無法被赦免和無法被愛的,尤其是在一位要求完美的公義上帝面前。

然而,先知以賽亞在今天經文與我們分享「被擄的得釋放,被囚的出監牢」的應許。這不僅是指從巴比倫中得釋放(巴比倫在這歷史時期是以色列的擄掠者)。先知在此處談及的是從罪惡、屬靈死亡和魔鬼的權勢中得釋放。

舊約以及歷世歷代所應許的上帝兒子—耶穌基督已降臨,為我們和整個世界贏得了釋放。這是一個值得向那些可能仍在尋求「出監牢」的人宣告的好消息。

耶穌是《日內瓦第三公約》第十三條。他沒有按照我們的罪所應得的對待我們,而是賜下他在十字架上死亡所贏得的完全且無價的赦免。那些相信這一次而永遠的獻祭的人,在任何時候都受到保護,免受魔鬼及其邪惡天使的暴力和恐嚇。上帝也不會作出任何報復,衪對待信徒的方式,與衪看待信徒的方式一致:即上帝是從衪所差派來拯救我們的無罪兒子裡看待信徒。

在基督裡,沒有奧秘。我們從屬靈死亡中得釋放,擺脫了罪惡的黑暗,不再是魔鬼的囚犯。願榮耀歸於上帝!

主啊,你是我們的保護者和保守者,我們承認自己被罪囚禁。感謝祢透過耶穌賜給我們從被擄得釋放的自由。現在,按照祢的旨意,請賜給我們對耶穌堅定不移的信心,並有分享耶穌釋放和救贖信息的特權。阿們。